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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7 | 稿件来源: | 阅读量:4523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9∶00-3月2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 33mm×48mm),格式为 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
        (二)交费确认
        我区报名点定于 2013年 3月 25日-3月 29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为受理考生 “交费确认”时间。我区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区报名点进行交费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址:顺德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 14号窗口,联系电话:22835831。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科目
6月23日 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14:00-17:00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中级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2个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 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
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无论何时,一经
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6月17日9∶00-21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 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四)证书发放方式
在顺德报名点报考并通过全部科目的考生,可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公布成绩后,留意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shunde.gov.cn)公布的证书发放时间。届时,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
        (五)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1〕30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六)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委
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 020-37603186、 3760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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