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事项中“中小微企业”划型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19-11-04 | 稿件来源: | 阅读量:4687
一、鉴别工作范围
行政审批中需要对“中小微企业”进行划型的事项,主要包括:补贴,以及其他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二、身份鉴别流程
服务对象在进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一并提交“中小微企业”划型所需的材料,由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附件1,国统字〔2017〕213号)进行划型。经划型,符合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的继续为其办理,不符合的向服务对象做出说明并作退件处理。
三、身份鉴别所需材料
(一)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划型声明(附件2);
(二)从业人数提供企业人员社保缴费清单(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
(三)营业收入情况提供上一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经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四)资产总额情况提供上一年度营业执照年检报告(经市场监管部门盖章确认);
(五)所属行业的证明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企业机读档案;
(六)小微企业仅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经税务部门盖章),无需提供以上五项材料。
(七)已办理中小微企业认定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六项材料,仅提供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中小微企业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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