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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龙江镇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2 | 稿件来源:龙江镇人力资源协会 | 阅读量:4295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017年度我镇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审(认定)材料,逾期申报的一律不再受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定于8月1日至28日;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定于8月1日至9月8日。除建筑、机电专业外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定于8月至10月(具体查阅相关专业高级评委会发布文件)。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属顺德区评审的专业(机械、电子电器、轻化、建筑)定于8月1日至9月8日;其他送市评审的定于8月21日至9月8日。
  (三)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属顺德区评审的专业(机械、电子电器、食品化工、建筑、农业、计量、律师)定于9月18日至9月22日;其它送市评审定于8月21日至9月8日。
  (四)申报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材料报送时间:全年受理,其中主要集中在7月17日至10月31日。


  二、受理地址

  龙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龙江镇人民南路110号西海花苑4号。


  三、注意事项

  (一)自2017年起,职称评审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须先通过该职称管理系统申报评审或认定后,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指南请登陆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二)申报人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必须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认定)材料,先送单位审核和公示,再送受理机构复核和上报。
  (三)其它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可登陆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资源社会保障局查阅,或可咨询我镇的受理机构。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23888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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