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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特色粤菜竞赛

发布时间:2013-04-23 | 稿件来源: | 阅读量:4217

 一、竞赛宗旨
        为了进一步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广东经济建设提供高技能人才保障,根据粤人社函【2013】834号文部署要求制订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2013年广东省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特色粤菜竞赛组织委员会
        由本次大赛的承办单位广东烹饪协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协办单位、指导单位共同组建2013年广东省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特色粤菜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相应机构 ,统筹组织本次大赛。
(一)组织委员会
1、主任:陆文韶、马智荣
2、副主任:冯冠忠、招彬
3、委员:黎永泰 、刘成安、潘显俊、关绍英、杨小平

(二)组委会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冯冠忠(兼) 副主任 :招彬〈兼)
      成员:关绍英、杨小平

(三)仲裁组 :杨耀基、陆文韶、吴权、冯冠忠、黎永泰
      竞赛组、赛务组、宣传组、后勤组( 人员后定〉

(四)主办单位 :广东烹饪协会 、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指导单位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广东省饮食服务业技术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竞赛项目、竞赛标准、组别 
(一)竞赛项目 :中式烹调师
(二)竞赛标准:以《国家职业标准》中的中式烹调师  二级(技师)标准为 依据,结合实际工作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组织 命题,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附件。。
(三)参赛组别:职工组

四、参赛选手资格
在广东省 内所有合法从事粤菜中式烹调(包括广府菜、潮州菜、客家菜)持 有相关工种的高级工(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并在工作一线的在职从业人员均 可报名参赛。

五、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分个人赛和团体赛。

(一)个人赛
    本次竞赛以实操技能为主。大赛排名以个人实操技能和理论知识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1、实操技能的竞赛内容和要求见竞赛技术文件(附件1)。
2、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纸作答方式。

(二)团体赛
    每个参赛队由同一企业的三名选手组成(超过三名选手的需在报名时指定三名选手),三位选手在竞赛中既计算个人成绩,又将三人成绩累计成团体成绩,作为该参赛队的团体成绩。团体赛排名以各队得分从高到低排列。此外,还分广府菜、潮州菜、客家菜等各决出菜派名次。

六、决赛时间、地点
本次大赛决赛(操作技能竞赛和理论知识竞赛)时间定于2013年6月22日。
决赛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梁球锯职业技术学校。
 
七、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分别设置个人奖、团体奖。

(一)个人奖项。

依据粤人社函 【 2013 】 834 号文件执行 。

1、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二级(技师〉水平竞赛的各项目 选手,竞赛的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技师职 业资格证书 。
2、晋升职业资格。以国家职业标准二级(技师〉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并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 。
3、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经参加省级  一类国家职业标准二级(技师)竞赛,决赛人数在 60 人以上,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总成绩(成 绩按照技能占 80%、理论20%计算)排行前八名的选手,由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授予  “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 誉证书。
4、对获得本次大赛第一名选手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申报授予“广东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奖牌和奖励。
5、广东烹饪协会为了加强行业品牌建设,鼓励厨师努力提升技艺水平,对参加“2013年广东省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特色粤菜竞赛”的选手颁发:“特色粤菜金奖名厨”、“特色粤菜银奖名厨”、“特色粤菜优胜名厨”三个奖工页。根据各比赛项目个人实操竞赛成绩排名先后 ,并按项目参赛人数比例设置:金奖名厨20%,银奖名厨40% ,优胜名厨40%,均由广东烹饪协会颁发证书和奖牌  。
6、参加本次大赛三大菜派(广府菜、潮州菜、客家菜)均按 20%的比例,为单个菜品名列前矛的,将取得《广东特色名菜》的授予资格 。参赛者所在餐饮 企业单位若接受 20 13 年度《广东特色名菜》称号,由广东烹饪协会颁发证书和统  -制作铭牌1年匾(铭牌牌 匾制作以自愿为主 ,制作工本费用另付〉 ,以资鼓励, 并将通过网站、杂蒜、媒体向社会公告 。

(二)团体奖项。
大赛设置 “2013 年广东省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特色粤 菜竞赛”团体金奖、银奖和优胜奖三个奖项,根据团体 竞赛成绩排名先后,并按参赛队数量比例设置: 团体金奖 20%:团体银奖40% ;优胜奖40%均由广东烹饪协会颁发证书和奖牌。

八、竞赛程序

(一)报名方法:1、报名参赛者按规定填写 “2013 年广东省饮食行业职业 技能大赛特色粤菜竞赛 ”报名表(附件2),提交①身份证复印件②中式 烹调高 级工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③竞赛菜品登记表(附件 3)④竞赛品种送审单(附件4)⑤本人大一寸黑白免冠照片(或自底彩照)三张、⑥报名费,到指定的报名点办 理报名。
2、参赛选手由各地劳动部门或餐饮协会组织报名:单位(团体)和个人也可直接报名 。选手参赛期间食宿可由大赛 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参赛费:600 元/人。如参加晋级考核加收600元/人。
(二)资格审核 :参赛选手须己取得中式烹饪高级工资格。初赛和选拔赛资格审核由各市执行,决赛资格审核由大  赛组委会执行。
(三)决赛安排:本次竞赛分初赛 、选拔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和选 拔赛由各市组织实施,决赛由本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具体赛程将在决赛前发放《竞赛指南》进行明确。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6月9日
报名地点 :广东烹协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庙前西街48号附楼417室)

联系电话:020-83501308 、83489476  (可传真〉电子邮箱:只dorxh@ 126.com
户名:广东烹饪协会
开户银行:工行广州庙前直街支行
帐号:3602  0324  1920 0021 886
 
九、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 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二)赛场规则
l、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4、各参赛选手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十、裁判组织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家级裁判、高级考评员等行业专家   组成大赛考评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判工作。

1、命题组:负责竞赛的命题制卷工作,按照竞赛标准要求,制定评分标准 及相关技术文件 。
2、裁判组:负责整个竞赛的评判工作。制定评判标准及规则  ;对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竞赛进行阅卷、评分、成绩汇总登记、竞赛结果的核实、发布等工作。

十一、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施, 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和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必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 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给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设下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进行仲裁 。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十二、 本实施方案条款的解释归 2013 年广东省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特色 粤菜竞赛委员会。
联系人:杨小平电话: 13316028554   (13502448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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