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大学生创业基地的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解决大学生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场地、资金及管理等难题,我区拟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基地,通过各创业企业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物理空间、配套设施和创业扶持,降低大学生创业风险,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帮助大学生创业企业成长发展。
二、开展活动的时间
2013年1-12月。
三、开展活动的对象
顺德区内的行政 、企事业单位。 四、建设大学生创业基地的标准
1、为大学生创业搭建平台,提供创业 项目 、信息、政策等相关的公益性服务;
2、 提供创业孵化基本条件,为大学生的创业 项目提供创业孵化场地和公司基本运行条件;
3、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安排专人协助办理工商、税务、银行、劳动、科技等相关手续;
4、协助创业大学生申请创业资金、小额贷款及科技三项资 金扶持?提高申请成功率;
5、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相关商业保障服务,利用孵化基地规 范的管理和社会形象,为创业大学生建立最初的商业信誉,帮 助大学生的创业公司规避投资风险;
6、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企业的 商务合同等商务文件给予法律指导;
7、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咨询服务,聘请省内外创业方面 的学科专家和成功创业者,对创业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针对性指导,并贯穿创业过程暨企业发展的始终,使他们的创业能力和技能得到提高3引导创业项目不断完善,使创办的企业 健康发展;
8、定期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服务,在大学生创业选型定位、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指导过程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形成 有效的教育与教学模式;
9、当年有3家以上大学生创办企业落户基地。
五、组织管理
1、请有意参加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并按标准进行基地建设。参加活动的单位填写《顺德区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申请表 》(见附件),并于5月31日下午5时前发传真或邮件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参加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的单位定期开展检查评估,11-12月份将评选一批优秀大学生创业基地。对评为优秀大学生创业基地的单位,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建设扶持经费30万元,并对在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开设“绿色通道龙服务。
六、评选办法
11-12月份,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对参加基地建设的单位进行评比验收(评选办法另行通知),将评比结果向社会公布, 对最终确认为“顺德区大学生创业基地”的建设单位,将依据顺府办发[ 2012]71号文件第十三条给予一次性建设扶持经费30 万元。
联系人:宋保锋
联系电话:0757-22207628;18680041071
传真:0757-2222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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