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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我镇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8 | 稿件来源:龙江镇人力资源协会 | 阅读量:3209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015年度我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审(认定)材料,逾期申报的一律不再受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定于8月13日至9月25日,其中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定在8月13日至9月4日。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属区评审的专业(机械、电子电器、轻化、建筑)定在8月13日至9月11日;其他送市评审的定在9月1日至9月18日。
  (三)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属区评审的专业(机械、电子电器、食品化工、建筑、农业、计量、律师)定在8月13日至9月23日;其它送市评审定在8月13日至9月18日。
  (四)申报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材料报送时间:8月13日至10月15日。
 
二、受理地址
  龙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江镇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地址:龙江镇人民南路110号西海花苑4号。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必须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认定)材料,先送单位审核和公示,再送受理机构复核和上报。评审、认定相关表格可在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龙江镇人力资源协会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二)其它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可登陆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资源社会保障局查阅,或可咨询我镇的受理机构。
  联系人:张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23888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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